宁小闲倒是很喜欢这个姑娘:“请她进来吧。”
宁远商会买下得愿山庄后,阿离还是头一次进霜云殿,被弱萍领进来后忍不住东张西望。宁小闲逗她道:“可比得上你的自在居?”
宁羽在南赡部洲中部打理隐流生意,而中州经济的重心就在上京,因此宁远商会很早就在中京置宅,称“自在居”。阿离陪伴宁羽多年,自然是住在那里。
阿离细细观摩,口中回道:“比我们那宅子强得多啦。”
宁小闲知道她原是金之精的魂魄觉醒,于人情世故并不精通,却也喜欢她这股子直爽劲儿,当下笑道:“你若喜欢,搬进来住罢。”
阿离美目顿时瞪大了,喜道:“小闲姐姐说的可是真地?”
“真的,比珍珠还真。”宁小闲笑着抚了抚她的秀发,随后去了外间取账册,“你住在这里也好,省得宁羽每天在我这里报到之后,还要紧巴巴赶回去,第二天打着呵欠来。”
这话中的调侃之意,阿离没听出来,只眨着眼同情道:“是喔,他每天都很辛苦呢。”
听得“辛苦”两字,站在一边的弱萍嘴角忍不住一弯。阿离的样貌原本是九岁左右的女童,如今已经过去了五年,按年纪来说也有十四岁了。对人类而言,少女的十四岁可称花季,南赡部洲女子满十三岁即出嫁的比比皆是。不过阿离本不是人,她的心理年龄远不如人类成熟,虽然宁小闲给她换了个禽妖的身体,她于人情世故还有些懵懂。
她也不在意弱萍的神情,杏眼顺势一瞟,就看到了趴在宁小闲案上的毛球,顿时再移不开目光。
毛球这个时候真把自己蜷成一团小球,白得像冬天黑瓦上的雪,长毛在午后的光线下一尘不染,每一根白毛尖端似乎都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阿离羡慕道:“这小狐长得真俊。”伸手想摸一摸毛球。
毛球原本是眯着眼打盹。谁也不理会,阿离走近,它突然站起来后退一步,警觉地盯着她。嘴巴微开。
许多犬科动物遇到危险会亮出一口獠牙,作出威胁姿态。只是毛球年纪还小,连牙也没长出来,又兼身体滚圆、四脚短小,这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滑稽可爱。
这么个毛线团子大的小家伙。阿离哪会怕它,一边笑道:“好小气,抱一下有什么打紧?”一边伸手去抱它。
手指快触及时,毛球突然提前低头,从她掌下飞蹿而出,小腿一蹬,“唧”一声踩到了砚台里。
不好,这可是姐姐的书案!阿离吃了一惊,疾声道:“别乱跑。”纤手一伸,去挟它尾部。
毛球腿脚虽短。却是异常灵活,蓬松的大尾巴提前一甩,就逃过了她的抓捕。宁小闲正好自外间走进来,恰好看到毛球四脚在书案上借力一跃,跳到了角落去。
这小东西,才不到两个月大就能蹦能跳?那也太逆天了。宁小闲扬了扬眉,走过来抓着毛球的后领软皮,一把提溜起来道:“你不想活了?”
她这么简简单单一抓,比狐狸还灵活百倍的生物也逃脱不得,何况这小小的奶狐?毛球四条小短腿在空中乱蹬。有三个毛茸茸的小爪子上沾染了墨汁,被她一训才乖乖停止挣扎,耷拉着耳朵。再看书案上到处都是它摁出来的黑脚印,连摊开来的几本文书上都被盖了戳。留下“到此一游”的黑历史。
毛球也知道自己闯祸了,小眼睛滴溜溜望着她,露出十足可怜的神情。阿离看着它,突然道:“咦,姐姐你这狐狸有点儿奇怪。”
她这么一说,宁小闲的注意力即被吸引过来:“怎么?”
“唔——”阿离凑近了仔细端详。不防毛球突然蹬了一下腿,两滴墨汁即喷溅过来。若不是她躲得快,就要被溅在脸上了。她也不生气,只是侧着头观察了它好一会儿,才犹豫道,“现在看又正常得很,刚才莫不是我的错觉?”
宁小闲往毛球身上放了个清洁术,将它身上的墨渍都洗净:“怎么回事?”
阿离定定看了毛球几眼,才摇头:“是我看岔了,它没什么异常的。”
“当真?”
阿离这回确定道:“嗯!”
宁小闲这才松了口气:“那就好。若这家伙是个小奸细,我把它皮子剥了做围脖!嗯,不对,它太小了,连手套也做不起!”毛球太小了,打又打不得,她只好随口骂了两句,就将它放到椅上。
毛球耷拉着耳朵缩到角落蜷好,显得又乖巧又伶俐,同时也没忘了远离阿离。
经过了这么一场小小风波,阿离也不敢再去抱毛球,只坐下来和宁小闲聊侃,谈了些与宁羽的趣事。
她是宁羽从河边拣来的野孩子,两人都是身世孤苦飘零,自然惺惺相惜。恰好这回宁小闲来了中京,作为他们的长辈见证二人结为道侣。
宁小闲自是代阿离欢喜,不过心里也是暗自嗟叹。想想阿离,再想想黄萱,别个女子要与情|郎天长地久都不难,怎么她和长天之间,明明情深意重,却从来聚少离多?
两人聊到深夜,宁小闲才让弱萍引阿离去了自己的客房歇息。她既允了阿离住在得愿山庄,仆役也就快手快脚地收拾了一套精致的院落出来,供贵客下榻。
毛球闯了祸,弱萍也知道宁小闲心绪不佳,这一天离开前将小狐一并带了回去,因此霜云殿内除了宁小闲自己之外,就只有十来名守卫——上回皇甫铭夜闯闺房,宁小闲即唤来公孙展,后者挖空心思又布设了几个法阵,并且拍胸脯保证,一定能给不请自来者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她去殿后泡了一会儿热泉,消去神魂的困乏,这才披了件深衣,重新踱了回来。
阿离离开之前,两人一直促膝长谈,毛球捣乱的现场早由弱萍收拾好了,如今几本册子又是整整齐齐地码在书案上。
那上头,折痕已经很深。她还记得哪几页的边角已经卷起。这几天,她翻这些册子已经翻得想吐了,偏偏还一点儿线索都弄不到。
不看也得看哪,记性再好。终不如亲眼看着受启发。宁小闲叹口气,重新坐下来做这不知道重复过多少次的功课。
夜色深沉,她一页一页看过去,挂在发梢上的水珠早已悄悄干透。
依旧一无所获。
宁小闲吸了口气,拿起最后一本。也是最厚的一本——《城主府案录》,开始翻阅。
这里面记录了所有当天在午时进城的修仙者,包括揣有蛮祖残蜕那人。只不过,她没能将这个人揪出来。
连皇甫铭和蛮祖加在一起都办不到的事,果然棘手。
这个问题,一定还有其他解法,只不过她一定是遗漏了什么,才会导致这个调查走进死胡同里出不来。
有什么人会在当天正午时分进京,却又从她眼皮子底下轻而易举地溜了过去,没被注意呢?最牛气的是。这人也一并逃过了皇甫铭和蛮祖的追踪。
她托着下巴沉思,一边信手又翻过一页,就有一小团墨渍赫然在目。
这是方才毛球捣乱留下的痕迹了,它在书案上逃蹿时,沾了墨的前腿正好踩在城主府案录上,所以这一页就留下了极其清晰的小黑爪印,一看就知道是个毛茸茸的小爪子留下的罪证。
清洁术也不是万能、智能的,弱萍要是使用这神通去清理墨迹的话,那么这一页纸上所有的文字都会被一并清除掉,因此她也只能小心地将这团墨点用软纸吸干。重新合上。
“淘气鬼!”宁小闲暗骂一声。城主府案录看完还得送还原主,她却将衙署的公文弄脏了。若非毛球在最郁闷的日子始终陪着她,她早将这小东西丢出得愿山庄挨冻。
不过她目光随意一扫,就如同被磁铁吸附。再也移不开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