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中天擦擦手,跟着伊姆斯走了过去。很快,约翰老板给伊姆斯端来了一杯黑啤酒,“你们慢慢聊。”
等约翰老板离开之后,伊姆斯问楚中天:“你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惊讶,为什么?”
“呃,我……我打了人……”楚中天有些尴尬地说。“我以为自己一定已经没戏了。”
“那不是问题,只是一次小摩擦。”没想到伊姆斯的回答轻描淡写,表情满不在乎,仿佛那次打架就好像是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
“可是我们打得很凶,他先侮辱我,我先动了手……”
“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伊姆斯摇头打断了楚中天的话,“是他先骂了你也好,还是你先动手打了他也好。我找的是能踢球,能帮助我的球队赢球的人,而不是道德模范,翩翩绅士。”
这番理论在楚中天听来很新鲜,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要学会做人”,不管是上学还是踢球,大人们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先学会做人,再学踢球”。这句话究竟有多少作用不知道,反正最近几年中国足坛没学会做人也没学会踢球的人不少,可最起码这是一句不少人都会提的口号。所以楚中天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尽管他自己都没怎么学会先做人,但是没做到只能说明自己出了问题,而不是口号的问题。
现在却有这么一个外国人告诉他“做人什么的,先放到一边,我们先踢球”,他能不觉得新鲜吗?
见楚中天还是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伊姆斯不得不继续耐心对他解释。话说,难道中国人都是这么木讷的吗?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球队吗?”
楚中天答道:“AFC温布尔登。”
“那你知道她的来历吗?”
楚中天点点头。他在这酒吧工作,这里的人都是温布尔登球迷,还有艾米丽帮忙,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球队的来历。
见到楚中天连连点头,就像鸡啄米一样,伊姆斯并没有接着往下问,而是沉默了一下才开口道:“你对温布尔登足球了解多少?”
“还可以吧。”楚中天想了想说。他说完之后发现这次轮到伊姆斯有点惊讶了,于是解释道:“我在这家酒吧做了快一年酒保,这是一家温布尔登球迷酒吧。我经常听他们讲,多少了解一些。”
伊姆斯点了点头,这解释合情合理。
“我们之前一直有一个绰号,被叫了大约十几年吧。凡是和我们交过手的球队都会那么叫我们。他们叫我们——‘狂帮’。”
这绰号楚中天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在这里打工的时间里他听了不知道多少次这个绰号。最初听到的时候,他觉得这绰号真是酷毙了。
听听,狂帮!
就像武侠小说里面的天下第一大帮丐帮一样!
以后行走江湖之间,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那些好汉大侠们哪个不得礼敬三分,退避三舍的?
可不是吗?如今的人在街上走路遇到浑身脏兮兮,散发着恶臭,身体还有点部分缺陷,拦路要钱的乞丐,哪个不是退避三舍,打老远就开始绕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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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来大家都很聪明嘛,MUHAHAHA!
下次整点有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