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要黑面包吗,只需要二美分,你就能拿走这个比你手臂还长的面包。”
“啤酒,三美分一杯,每个男人都爱它。”
“二十美分,不能再少了,我要把你拉到艾森图克市,估计要天黑才能回来。”
“我的脚趾漂亮么,给我五美分,我就让你亲个够怎么样?”
走在肮脏,嘈杂的街道上,穿着中山装的王旭,用手帕捂着鼻子。
地面实在是太脏了,到处都是马粪,牛粪,踩在地面上,你根本不知道踩的是黄泥还是狗屎。
这里就是王旭找到的新世界,一个类似1880年,大萧条时代下美利坚的国家。
唯一的区别是,这个世界很小,大概只有地球的十分之一。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叫坎迪亚自由联邦的国家,它占据着大概北美洲那么大的土地,除此之外世界的其他部分都是海洋。
坎迪亚联邦腐败,堕落,毫无作为,有钱人勾结政府官员赚的钵满体满,穷人为了一份工作经常累死在工厂。
大街上,坐在马车上穿着燕尾服的绅士,与光着脚等待施舍的流浪汉,形成了个性鲜明的对比。
王旭一路走过,他甚至看到了六七岁,还没有衣服穿,只能光着身子乱跑的小男孩。
同样也看到了打扮的跟芭比娃娃一样,手上戴着珠宝,前呼后拥,吃着奶油蛋糕的富人家小女孩。
贫穷与富裕,高贵与低贱,充斥着他的见闻。
这是最坏的时代,大量无家可归的穷人在路边安家,与垃圾桶和苍蝇为伍。
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只要你具有超出常人的眼光,知道怎么从别人钱包里把钱拿出来,几个月之间你就能成为人上人。
“没有汽车,没有电灯,也没有电力,蒸汽机刚刚出现30年,火车还是新兴产物,人力生产模式正在向机械生产过度,旧时代正在与新时代交替。在这里,有钱人天天吃鱼子酱喝红酒,失业的工人则饿死街头,真是个矛盾的时代。”
王旭走在大街上,冷眼旁观,打量着这个世界。
而就在他认为,这是个普通世界,除了被征服后沦为后勤基地外别无价值时,一个有些生僻的名词改变了他的态度。
巫师...
这是王旭偶然间,从一位绅士口中听到的词。
随后,他用了点小手段,从这位绅士口中,得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消息。
三百年前,这个世界的主人是巫师,他们拥有超凡力量,是真正的统治阶级。
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巫师家族,组成了上流社会,无法成为巫师的普通人,都是为巫师服务的奴仆。
而就在偶然的一天,一夜间,所有的巫师都消失了,只留下了无法成为巫师,不具备超凡力量的巫师后裔。
那一天,被现在人称为革命日,失去了巫师庇护的巫师家族,被愤怒的民众全部吊死。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为了应对巫师归来后可能的报复,人类发明了燧发枪,火炮,蒸汽机,从此走上了科技复兴之路。
“能够操控雷电的巫师,能够让湖泊结冰的巫师,能够让人延长寿命的巫师,能够让陨石击毁城市的巫师...”王旭越是听下去,越能感觉到巫师的不凡,这个世界要比他想的还要神秘。
传说中,这个世界上原本拥有三块大陆,其他两块大陆,都被巫师的超凡力量击碎了。
王旭比较了一下,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那两块被击碎的大陆,与现在的这块大陆一样大的话,连他都做不到将大陆整个击碎。
同样,没人知道三百年前的巫师,是如何突然消失的,更没有人知道消失的巫师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