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师兄道:“玫瑰女侯不知为何抵达此城,助守军抵挡了两天。藏家军团知道守不住,决意杀出一条血路,弃城撤离。但他们一走,满城百姓与留在城中的伤兵可就....”
何师妹道:“可就要被食人蛮族吃光啦!”她声音发颤,惶恐已极。
宇师兄道:“可不是吗?所以玫瑰女侯留了下来,率领那群乌合之众,竟一直坚守至今。”
众人大受感动,又义愤填膺,喊道:“那些藏家士兵当真狼心狗肺,胆小如鼠,各个儿该死!他们未来的女皇亲自上阵,不顾性命的保护百姓,他们居然不留下来陪她一齐奋战?”
宇师兄也愤愤道:“藏家军堕落衰退,由此可见一斑。”
形骸忽然笑道:“只怕并非是他们不想留,而是玫瑰不让他们留下。”
众人奇道:“为何如此?”
形骸道:“因为藏玫瑰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错的,而藏家统帅之令是对的。兵法云:面临绝境,不可意气用事,当断则断,保存实力为上。玫瑰心软,为老弱病残,置自己于险境,岂能使藏家军团同时遇险?况且城墙坚固,粮草估计有限,两万人固守不出,不如两千人誓死拼杀,反而能持续更久。那两万人走后,必将汇合大军,带齐物资,回马来救,此乃上上之策。我看是玫瑰下死命令,非要那统帅突围不可。”
众人听他分析的头头是道,皆有些惊讶。宇师兄道:“老兄怎会对那边情形这般清楚?”此时已改称他为“老兄”。
形骸道:“我也是去杀蛮子的。”
何师妹问道:“就你一人?”
形骸道:“我只一人,胜过千军万马。”
众人都再度发笑,纷纷道:“你剑法高超,道法神奇,又有万军不当之勇,莫非你是咱们朝星盟主假扮么?”
形骸答道:“朝星如何能与我相比?”
众人只觉此人狂妄至极,不禁动怒,却又听形骸说道:“朝星事务缠身,焦头烂额,连自己女儿都顾不得相救,哪像我游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天涯海角,不过是我家后院的花园池塘罢了。”
霍师姐嗔道:“原来你说的不是能耐,而是偷懒游玩的本事。”
形骸道:“偷懒游玩,跳出红尘,便是最大的本事。”
众人本来心情沉重,听这醉鬼口出狂言,信口开河,倒也有趣。不过形骸不报真实姓名,他们也不愿替形骸松绑。
可前方那些食人蛮族,真令这些小辈不寒而栗。他们虽是孤鸿派年轻一代中最杰出的人物,却未曾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一线,真正的惨烈厮杀。
在形骸眼中,生与死不过是游戏,若真有人能骗过刑天这老魔头,消除形骸冥火,取形骸人头,夺形骸性命,那又何尝不可?
只不过要杀形骸,形骸也不会手软,当剑与力交锋的刹那,总会有出其不意的乐趣。
形骸口渴了,冥虎剑也渴了。他想要喝酒,剑渴望鲜血。
这马车走的虽快,不知是否能及时赶到。若玫瑰守不住,她也性命难保。甚至她死前会苦不堪言,受尽折磨。那些食人蛮族也喜爱女人,在吃女人之前,他们会想找些乐子。男人落在他们手中已经够惨,但女人....女人情愿堕落为妖,也不该被这些食人蛮族生擒。
形骸并不担心,玫瑰不会那么容易死。她看似身处危险,可到万不得已时,至少能用计自保。
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形骸听说这些食人蛮族块头极大,智力低下,而且以往数目不多,为何一瞬间变得数目惊人,无穷无尽,且攻击甚有章法,仿佛霎时有了智慧?
那样的数量,形骸无疑也杀不完,但形骸能找到他们的巢穴,杀死他们的首脑。
灵阳仙能胜过藏家,形骸为何不能冒险赌一赌?
很快,他们临近前线,遇上越来越多的万仙盟高手。众人遇上同伴,皆感欣喜。有些门派间彼此素有嫌隙,此刻也暂且搁置。孤鸿派众人遇上旧识,免不了被问关于这酒坛脑袋是怎么回事。孤鸿派只说此人也是个帮手,但醉酒误事,遂将他绑起。
群仙并无首领,一盘散沙,只不过目的相同,仿佛是去奔赴江湖厮杀,市井群殴,比武大会,而非有章有法,残酷庄严的战争。
也好,也好,稀里糊涂的杀上一场,乱战一通,这才是修仙者清静无为,逍遥自得的境界。所谓“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外与物化,而内不失其情,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这些小娃娃功力不高,所悟也浅,但懵懵懂懂中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又有何不可?
白雪儿他们会不会也来凑热闹?不,她们离得太远,且消息不灵通,多半还在找我。那些孩子也是一样,总得行走江湖,见见世面。
广场上,忽有一人朗声说道:“诸位同门仙友,前方蛮族凶嚣可憎,非同小可,我等既身为同盟,正当齐心协力才是。鄙人有一言,还望诸位听取。”
霍师姐、何师妹等女子登时热烈喊道:“大师兄?你怎地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