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我的注意!
染柒每次看到这种,就有点想笑。
不,引起你注意的不是女主的小清新,而是女主身上那闪瞎眼的女主光环...
总的来说,女配都是作死的,女主都是对的,男主都是叼炸天的,男配都是喜欢女主的!
自然,这种太多人写了,要想让人耳目一新,吸拢大批读者,自然是要在老套中创新...
哪是那么容易能创新的...
创着创着...
就崩了...
还怎么写啊...
当一个作者...
怎么就这么难...
染柒:“统哥,能否改个任务,你让我写小说就是让我在害人,我疯起来,我自己都怕,把男女主分分钟弄死不是不可能,到时候,被读者寄刀片,你帮我收着?”
系统:“想得美!嘿嘿嘿,宿主,你也有求我的一天啊!!哦吼吼吼...”
小花:“宿主,主线任务是无法更改的,如今,任务完成度为百分之三十一,请宿主加油,每天多更新...”
染柒:“......”
当作者最辛苦的是,躲过了读者的催更,却躲不过系统的催更...
——全世界都在叫我更文...
染柒认命,只能一点一点,想蜗牛爬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才没码一会,就往下面看自己到底码了多少,难以置信地看到自己才码了几十个字后,又一脸生无可恋地继续码...
在染柒最开始的印象中,作者一般都是这般形象的——
画着一个美美妆容,穿着一身漂亮的衣裙,然后坐在悠闲安静的咖啡馆内,手边一杯咖啡,前方是电脑,旁边还有一玻璃窗,空气中荡漾着咖啡的浓郁芳香,疲惫之时,便可慢慢品尝着咖啡,抬头望向窗外来来往往忙碌不停的行人...
生活闲适而美好...
身和心都获得极大的安宁和舒适...
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像个咸鱼一样趴在桌上,头发凌乱,穿着个拖鞋,一脸生无可恋地码着一个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