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辆银色的“三千里”自行车是她第一次发工资的时候购买的。
没错,这辆自行车的品牌名就叫“三千里”,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时候诞生的一个品牌,寓意着“南北三千里都是一家人,早晚会统一”的意思。
朴春花平时对这辆自行车很好,时不时擦拭,骑着它上下班。
“会长大人,您坐好了,我送您到路口坐车。”庭院门口处,朴春花推着自行车,调整了一个姿势,回头对着宋志超恭敬道。
宋志超:“……”
感觉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用自行车带着,很是别扭。
可自己现在头晕乎乎的,想要反过来带朴春花也是不可能。
“会长大人,您放心吧,我是乡下女人,很有一把力气,不会摔到您的!”朴春花还以为宋志超顾忌她力气小,技术低,不敢坐她的车。
被朴春花这么一说,宋志超反倒不好意思了。
就把半个屁股坐到自行车后面的座椅上,说道:“我可不怕---走吧!”
朴春花:“麻烦您扶着我的腰。”
宋志超微微点头,伸出手扶住朴春花纤细的腰肢。
朴春花身子微微一斜,脚蹬一踩,自行车就跑了起来,宋志超但觉呼地一下,自己就被自行车带着运行起来,这种感觉很……很特别。
……
灯光黯淡的甬道上---
朴春花骑着自行车,载着宋志超行驶在路上。
车轱辘沙沙地响。
偶尔一阵顺风吹来,自行车突然变快,朴春花就忍不住笑了:“这风可及时,倒是省了我很多力气!”
宋志超也在后面称赞道:“你车技不错啊,很稳当。”
朴春花就又笑了:“以前在釜山乡下老家我也有辆自行车,不过没这辆好,很破旧。”
“我经常骑着那辆自行车去田地作业,还有我养的小羔羊跑丢了,也是骑着它找回来的……我最喜欢骑着自行车行走在烂漫的田野中,周围不是绿油油的麦田,就是金灿灿的油菜花,可美啦!”
听朴春花说这么喜欢田野生活,宋志超忍不住问道:“那以后呢,你还回乡下吗?”
朴春花似乎被这个问题困惑了一下,没有立马回答,
过了一会儿,她说:“以前想要回去的,觉得这汉城什么都好,可就没自己家乡待着舒服;但是自从认识了会长大人您,我就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宋志超好奇道。
“因为您是个好人,不但对三顺好,对宝儿好,也对我很好。”朴春花语气中充满了感情,“我知道自己在公司能被不断提拔,也是因为您---我从没想过自己一个乡下女人,有一天能够进入大企业,还能从保洁员升职成人力资源部的正式员工,说给我那些乡下朋友听,她们也一定不相信。”
“会长大人,是您改变了我,也改变了我的人生。现在我什么都不去想,只想着怎样才能好好报答您对我的大恩大德!”朴春花语气变得激动起来。
宋志超没想到她会这么感性,正要开口,自行车却突然颠簸了一下。
宋志超不由自主地一下抱着了朴春花的腰。
朴春花的腰柔软无比,抱在手中很是舒服。
与此同时,宋志超鼻端飘来一股洗发香波的气息,这种气息混杂着成熟女人特有的香味,让人忍不住有些微醺。
宋志超摇了摇头,随即醒觉,忙向后仰了一下,拉开与朴春花的距离,原本抱着她腰肢的双手,也变成了一个扶字。
朴春花却哪里知道宋志超的这些心思,只觉自己刚才没骑好车子,颠到了宋志超,就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会长大人,我会小心的,请您原谅!”
宋志超:“……”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指着前面说:“记得不错前面有个夜市摊---里面的阳春面和烤串做的挺不错,我们去吃点。”
朴春花原本想要说“我不饿”,不过一想起刚才饭桌上宋志超只顾着喝酒,那么多好吃的都没怎么吃,就知道他是真的饿了,于是就“哦”了一声,忙掌握方向,朝着宋志超所指的地方骑了过去。
就在朴春花带着宋志超转弯的时候---
路口处,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内,一名仪表威严的男子指挥自己的私人司机道:“跟上去!千万别跟丢了!”
那司机不敢说什么,肚子里却在想,他们骑的是自行车,我开的是汽车,如果这都能跟丢,以后我也不用混了!
“咔嚓”一声,汽车打着火。
远远地跟在了宋志超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