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为解答疑惑而专门开的单章(1 / 2)

因为看到少部分评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给俏留下了很“诚恳”,同时,也是很“友善”的建议,所以,在这里,开个单章特别回复一下。

首先,关于“现象中国”这部分剧情,俏在心路历程里已经说了。

从俏于第九章(不是本卷第几章,是开书时的第几章)埋下伏笔开始,苏枫与勾八脱钩,便是打铁大纲里必然会发生的事情。(看到这里,可能会有少部分小伙伴想反驳,因为现实里,勾八对FMVP,包括商业的影响力,俏在原文里都有提到过。但是,俏还是希望极少部分情绪比较激动的小伙伴,养成先看完接下来的解释,再指点江山的好习惯。么么哒,爱你们哟,比心心!)

一,如果俏不知道您在章评里提出的这样的建议,那俏就不会安排卡特来代言“半人半神”,并在这之后,才逐步安排“现象”去超越“A锥”。

二,如果俏不知道苏枫无法完全获得美国市场的认同,那俏就不会在这本书的正文里,多次,N次,反复提及,苏枫的球鞋在中国卖得更好,但是美国市场,卡特的球鞋才是大头。并且,俏也不会在开书时就让苏枫去揍乔丹,而且还在接下来不断迫害乔丹。

其实,打铁这本书,一路看过来的舵主老爷们应该都知道,俏在描写对苏枫这个时空的环境背景进行描写时,确实是对打铁这个时空里的环境设定,包括背景设定,进行了整体优化的。(不然,1994年开档的书,怎么可能活到未来嘛......)

而援引一位读者的评价来说就是,这是一个结合了现实,但是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江湖。

因此,那位“逍遥1983”弟子童鞋所提的让俏不要和现实过多交汇的建议......这位亲,请问你觉得俏这本书过多和现实交汇,那一本从1994年开档的书,能活到现在?(狗头保命)

再者,还是这位“逍遥1983”童鞋哈。在你以你“专业”的“商业角度”来评价这章“现象中国”的剧情时,你有想过,既然这是苏枫的时空,那你觉得,你用原时空的商业价值,以及原时空的市值来做参考,来否定这段剧情的逻辑时,请问,这是不是与你之前让我不要与现实过多交汇的建议有些冲突呢?

还有,关于协议细节,这些俏光写一章肯定是无法解释清楚的,所以必然,我只能交易一个大概的协议逻辑。但是在你觉得逻辑不通时,你想过没有,在你先入为主的认为它逻辑不痛时,你跳过了俏埋下的很多文字细节?比如,你说的“30亿只买了个牌子,真敢写”的章评下方,你有注意到俏写的那句,“现象中国”在拆分后,还会具有相应完整的技术这些内容吗?然后再看你之前给我留言的,“30亿美元买一个勾八拆分后的子公司,我真敢写”这句评论,你是不是又想说,勾八傻了才会把相关技术卖给你对吧?那你现在知道为什么这笔交易价值30亿美元了么?因为这笔交易完成后,苏枫肯定要带走和这笔交易等同的筹码啊!(还有,书里的市值商业价值这些,真的别再用原时空来参考了,介尼玛,我这书里薪金帽都和原时空不同了,时代都变了呀!狗头再次保命)

另外,关于交易逻辑,俏在书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对于苏枫,注意,是苏枫这个时空里现在的勾八而言,这笔交易对它有利而无害。(嗯,若有槽点,还是看完再吐哦,各位亲们)

因为就像原文里描述的,苏枫给苏卫国算的那笔账一样。

拆分前,勾八每年都会按照当年的那份对赌协议给苏枫提供分成,并且苏枫还有一票否决权。而这个一票否决权对于勾八的重要性,俏建议各位可以去了解一下当年勾八为了收回乔丹4.5%的股份,和他达成的那笔协议。

要知道,苏枫的这个一票否决权,甚至比乔丹那4.5%的股份还夸张。

所以拆分后,勾八不仅获得了一个可以由他们说了算的“美国现象”,而且实际上,本来苏枫的那笔分成,就是要分给他的部分,可是现在,他们反而还不用去给了。为什么?因为接下来就是“现象中国”自负盈亏的事情了。这个逻辑,能懂吧?

因此,有白花花的钞票来完成拆分,加上拆分后,勾八实际损失的还只是科比和姚明的那份合同,同时,“现象美国”还能通过勾八的扩大营销,以及各种手段去完成增值,那这笔协议它为什么逻辑不通呢?

而至于苏枫为什么愿意做这笔交易,俏在这章开头里铺垫的伏笔,以及04年的整个大背景,以及苏枫作为穿越者,知道中国市场的重要性,这些内容,俏也不是白写的吧?

当然,最后还是要再提一嘴,俏这次为什么要单独把这段剧情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