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玫瑰心里面是知道的,尔萨说得一点也没有错,对于这一个赤果果的弱肉强食的世界,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很多的人都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事实上确实如此,很多的佣兵团为了生存都会这么做的,只是玫瑰佣兵团是不会这么做的,这就违背了玫瑰佣兵团的宗旨。
黑暗之地必有光明之处,这些人通常被别人称之为“疯子”“白痴”,但是孰是孰非从来就没有一个正确的标准,就如同对于“正义”这一个词的定义一般。
玫瑰从小就跟在父亲身边,三年前父亲离奇逝世,她临危受命继承父亲的佣兵团是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而不是做一个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佣兵团。
如果她照着尔萨的提议这么做,那么玫瑰佣兵团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她的父亲也会死不瞑目。
玫瑰何尝不知道尔萨一直跟在自己身边究竟图着什么东西呢。如同先前所说的那般,为了玫瑰小镇众多的人,为了生存,她不得不默默的妥& {}协,并没有明确的挑明。
但是今天尔萨却触犯了她的底线,让她无法忍受。玫瑰的这一个举动却是让尔萨的面色有些难看了起来,目光闪烁,飘忽不定,不知道尔萨心中所想,但是最终他还是忍了下来。这种人不是大奸之人就是大恶之人。
这让正在做菜的阿呆不禁看了看他一样,阿呆觉得这个人很危险。
疾风佣兵团分部。
一位满脸髯须的中年大汉端坐大堂之上的团长之位,他一边扣着自己的脚丫子,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
“你说什么?你们分团长怎么就死了?老子才刚从总部过来,他就死了,真他妈麻烦,他是什么死的,给我详细道来。”
下方的佣兵战战克克,大气不喘,唯唯诺诺。
“大,大人,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我们突然收到消息,玫瑰小镇有人猎杀得一头黄金牦牛,于是我们团长动心了,他召集一千名精英随之而去,带着我们想要去抢黄金牦牛,然而……”
中年大汉微微一怔。
“被一个白发少年给瞬间秒杀了,长相极为俊逸,却单纯呆木。为何我感觉这个白发少年有点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或者是听说过一般。妈的,关键时刻脑子却短路了,为何我感觉这件事很重要。”
“黄金牦牛,这个到是一个好东西,如今黄金牦牛越来越稀有,浑身都是宝,那香嫩的肉我还是十年前有幸吃到一块。对了,这头牦牛有多大?”
“禀告大人,目测有三十米长,十多米高。”一个佣兵支支吾吾说道。
中年大汉双眸一缩,似乎响起了什么。
“这是一头变异的黄金牦牛,最大不会超过二十米长。那么这头黄金牦牛的价值起码上千万金币。马上召集所有的弟兄,前往玫瑰小镇!”
“妈的,这个白发少年该不会是兰家大少爷兰绝尘吧。这是要发了!”中年大汉心中暗道。
“是!”下边的佣兵应声道。
就在这时一段娇声响起。
“你们这是要去哪啊?”
中年大汉猛地站了起来,双眸神光湛湛,意图看穿虚妄,还原真实。
然而,他却看不到任何的破绽,这让他大吃一惊,要知道他可是天行者巅峰级别的存在,差一步就踏入了神行者之境,还有他看不穿的虚妄!
“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从今天起我接收这一个分部了,你们可以放心的走了。”
“啊!”
这一天疾风佣兵团的天空之上,笼罩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变天了。
……
一连过了几天,让玫瑰惊讶的是,疾风佣兵团没有一点儿动静。如果换是平时,他们早就已经将蔑视他们的势力一锅端了。
这几天,整个玫瑰镇都出于高度的防备状态,让人感动的是,没有谁提出主动要将阿呆交给疾风佣兵团,他们大多有与阿呆同进退之感。
不得不说,个人魅力之重要性。
这让玫瑰更加的觉得这个阿呆的身份一定不简单,但是她有找不出阿呆的任何一丝破绽,阿呆的身上没有一丝像是装出来的。
“难道是哪个上古家族的子弟出来历练?不对不对,如果是上古家族的子弟的话不会这么的单纯,心地也不会这么善良的。”
玫瑰对阿呆越来越好奇,玫瑰不知道,好奇是一种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