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瞧着对面姑娘楚楚可怜的模样,嘴角蓦地一扯。
自己这不是问的废话嘛,都伤成了这般模样,怎么可能不疼?
他敛起眉,大拇指在女孩儿纤柔的玉腕上轻轻抚过。
对于这种小伤,用灵力治疗简直不要太简单...
下一瞬,在年轻女孩儿惊愕的眸光瞪视中,手腕上的恐怖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平复,很快就不见了踪迹。
“没事了。”林宇收回了手,对那双白嫩柔夷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年轻女孩儿紧紧盯住了自己恢复如初的手腕,愣了好一会儿,忽然抬手在头顶画了一个圈儿,然后双手合十,满脸探寻的盯住了他,美眸泛起明亮的光彩。
“我不是神仙。”林宇有点儿哭笑不得,缓缓摇了下头,示意她将东西吃完。
不到十分钟,年轻女孩儿将食物吃得干干净净,又喝了一大杯水,忍不住打了个饱嗝,玉手捂住红润小嘴,望着对面年轻人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林宇瞧着对方那副满面羞涩的仪态,微眯起了双目。
这幅样子,倒颇有几分名门闺秀的涵养,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出身大山的傻姑娘啊...
他忽然开了口:“你读过书?认字?”
年轻女孩儿蓦地一怔,紧接着点了点小脑袋,然后冲着林宇眨巴眨巴大眼睛,似乎想问“你怎么知道”。
还没有得到答复,她就被林宇径自一伸手揪到了自己面前。
“嗯...咿呀...”
年轻女孩儿满眼惶恐的挣扎了几下,感受到林宇那只冰凉的手掌搭住了自己的脖颈,当即身子一颤,老老实实的横趴在对方的大腿上,乖巧犹如猫咪,一动也不敢动了。
林宇寻到她的经脉,检视一番,登时了然于心。
果不其然,这姑娘的失声症并非先天所得,而是后天被人用药毒哑了...
经过了足足一小时,年轻女孩儿在纸上写写画画,同时张着两只小手比比划划,林宇终于明白了一个大概。
女孩儿叫白小苗,出身燕京某大世家。九岁那一年,她遭遇了绑架,其后又被人用药毒哑,卖进了大山深处给一户人家做童养媳。
可偏偏那户人家的儿子体弱多病,压根儿就没熬到成亲的那一天,早早得重病死了。
她侥幸逃过一劫,就在别人家里忍受着白眼儿和欺负,慢慢长大。
直到那户人家贪图着几万块钱的利益,又将她转卖了一次,被纪选买进了临兴城...
白小苗眼圈儿红通通,平摊开小手,给林宇瞧粗糙掌心上由于做农活而留下的茧子,然后又揉了揉湿漉漉的大眼睛。
明明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姣好的脸蛋儿,玲珑的身材,白嫩的肌肤,却平白遭受了这么多苦难,的确是委屈了。
林宇微微点头道:“既然你有家,那就回家去吧。如你所言,白氏是燕京大户,想要找寻应该也并不困难。”
白小苗微张着小嘴,发了会儿呆,而后就着了急。
她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连连摆手摇头,脸颊涨的通红,仿佛急不可耐的试图解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