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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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只用了一秒钟就清醒了过来,对面那个面带微笑的金发男巫像拎着晚上去菜市场购买的蔬菜一般,拎着魔杖,缓步向他走来。

那个家伙……他明明没有念咒!甚至连手腕的动作也不曾有!但自己却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忽然变得犹如钢铁一般坚硬,像是有人强行为他套上了一副冰冷的铠甲,这副铠甲在不断缩小,不断缩小……他的心脏也因失去了膨胀的空间而停止了跳动,他只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一只手捏住,挤压着,玩弄着。

他的内心也同样不好受,冰冷阴暗的低语声在他的耳边响起,那低语声不是任何语言,只是婴孩牙牙学语,是扯断脐带呼吸空气后的第一声啼哭——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弟,自己那刚出生不久就被自己亲手埋在高地的一处乱葬岗中的哑炮弟弟,那天和儿时的朋友打赌,他怎么敢认为自己会不忍心杀死一个废物般的哑炮?

“我证明给你看了!”醉汉在心中疯狂地呐喊,“看吧,哑炮和麻瓜一样,都是家畜!但是你呢?你现在在哪?”

他挣扎着扭动脖子,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发小的身影,哦,他想起来了,那家伙在成年的第一年就进了阿兹卡班,正是因为违反了那部保护家畜的可笑法律。

醉汉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感觉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黏住了,空气在一点点得被挤压出身体,他有些窒息,但这种感觉和品尝从翻倒巷里搞出来的“药”是一样的,痛苦之后是极大的畅快,他开始有些期待。

在期待的过程中,他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柔弱的、小门小户出身的、仅仅因为自己活埋了一个废物就再也没和自己说过话、那软弱的选择了自我了断的女人,真是恶心!

醉汉睁开迷离的眼睛,他的视线从幻觉中回到了现实,眼前荡漾着朦胧的金色,还有两枚冷冰冰的蓝宝石……或许是一块蛋饼里放了两颗“药”吧,听说有些人喜欢这样,既能吃饭,又能吃药,确实是很方便呢!

“呃……饿!饿!”

随着那抹金色的逼近,醉汉身体中最后一滴酒精也被他不听使唤的身体排了出来,身下传来了湿润的感觉,这耻辱的失禁却成为唤醒他意志的救命稻草。

“呕!”

男巫干呕起来,但他的脖子却被什么东西卡住难以继续,他全身汗涔涔的,和身下那滩水渍混在一起,散发出混杂着劣质威士忌酒气的腥臊恶臭味。

努力地睁大眼睛,眼前晃来晃去的重影终于重叠在了一起,是那个金头发的巫师!

纳尔逊皱着眉头,微微弯腰,用魔杖戳着醉汉的喉咙,借着下巴将他的上半身抬了起来,醉汉的嘴巴与食道几乎练成了一条线,他的头极限地后仰,这也许就是他呼吸不畅的原因。

“你是什么人?”

醉汉瞪大眼睛,直视着纳尔逊的双眼,这并非是因为勇气,而是因为他的身体不受控制,一缕缕银色的雾气从他的眼中飘出,落到纳尔逊的眼里。

“药瘾发作了吗?”纳尔逊并没有理会他的问题,嗤笑道,“原来酗酒是因为买不起药啊,真搞笑。”

他卸下手腕的力气,醉汉软塌塌地滑落到了地上。

麦格见状,就要跑过来,但纳尔逊在她迈步的第一秒就转过了头,抬手阻拦,“别过来!”

“怎……怎么了?”麦格满脸忧色,“你不会……不会把他——”

“不是,这儿太臭了。”

纳尔逊的脸色比周围的味道还要臭,他极少使用摄神取念,但好不容易使用一次,还赶上了这么恶心的东西。

“你没事吧?”麦格关心道,“需要我帮忙吗?”

“我只是有些反胃,还好今天早上没吃什么饭,”纳尔逊摇摇头,“你被针对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些家伙就是一群一无所有的瘾君子,和伦敦的纯血巫师不同,他们身上唯一有价值的就是那可笑的血统了,所以格外在意这个。”

“啊——”麦格发出一声小声的惊呼,她注意到街边的那些醉汉的同伴们看到他这么狼狈都没有上前,身上几乎已经没有力气了。

她有些震惊,一时无法消化纳尔逊告诉她的信息,作为一个刚出象牙塔又回象牙塔的女孩,尽管年龄更大,但她现在的社会经验远不及浪荡惯了的纳尔逊。

“你可不要给自己惹麻烦。”她小声地嘱托着,甚至已经开始思考如果真的出了事,自己该如何帮纳尔逊遮掩了。

“放心,我是专业的。”纳尔逊扭头说道,“其实我想他应该没有胆子再去找你的麻烦了。”

他低下头,望向瘫软在地的醉汉,轻声问道,“我说的对吗?”

醉汉疯狂点头,马鬃似的头发甩来甩去,将沾染的泥点甩得到处都是,他想起来刚刚的感觉是什么了——那是十五年前他第一次因为伤害麻瓜被傲罗逮捕的时候,在法律执行司的地下室中看到摄魂怪的感觉所有的快乐都被吸走了,冰冷的挤压感,脑海中只剩下悲伤和绝望,哪怕有现在的“药”,自己也不会感受到什么温暖。

“摄魂怪……”他从嗓子眼里挤出这个单词,身体一直痉挛着,和一般人看到摄魂怪的表现一模一样。

“真的吗?看起来效果不错,”纳尔逊挑挑眉毛,嘴角翘起,“但是你错了,我想你应该明白,摄魂怪可没有人可怕。”

重力让纳尔逊被捋起的头发垂落下来,金发盖住了额头,而他的形象和醉汉刚刚与同伴话题中的那个人重合起来。

“你是……你是!”醉汉瘫坐在地,用两手撑着土路疯狂地往后蠕动着,脏兮兮的袍子上沾满了尘土,本就因为太久没有清洗的黄褐色布料被染成了土黄色,他的眼睛瞪得很大,死死地盯着纳尔逊的脸,嘴里极不连贯地嘟囔着“霍格沃兹”、“格林德沃”之类的单词。

“哦?你看到了?那么我们的对话就简单很多了……对,我是。”纳尔逊笑了笑,“加油,说下去。”

“我……我……”冰冷的空气依旧萦绕着醉汉,尽管他的酒劲已经完全被吓跑了,但他一团浆糊似的脑子根本不能阻止合适的语言。

他索性闭上眼睛,脖子一歪,开始装死。

纳尔逊差点儿被气笑了,但对记忆的短暂却让他对某些事情升起了兴趣,他需要了解了解,这次他决定不用摄神取念了,毕竟这个家伙的腌臜心思实在是太令人作呕了,甚至已经超越了正常人的范畴,这正是纳尔逊不喜欢摄神取念这个魔法的原因——不止不喜欢被摄神取念,更不喜欢对别人摄神取念,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人的想法究竟会有多么变态。

纳尔逊挥动魔杖,一只泥土构成的大手从醉汉身边的地面伸了出来,捏住他的脸,将它转向纳尔逊,纳尔逊俯下身,背后弥漫出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和草原上的薄雾纠缠在一起,又有几只小手从泥土大手的指尖生长出来,扒开了醉汉因为恐惧而牢牢闭上的眼睛。

“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