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终见李昂(1 / 2)

<script>app2();</script>

<divcss="read2"><script>read2();</script>  夜幕降临之前把尸骸捞出来。

而后调集棺材,准备各种法器镇压,再送到新监狱关押。

零零散散用了两个多小时。

效率方面,毋容置疑。

约莫九点钟。

看着一切摄影设备被自己人接收,孟凡不禁伸了个懒腰。

谁能想到,随便搞个专栏节目却惹出这个级别的女鬼?

算替陈家驹挡劫了。

另外,从侧面也能反映出,才好了没多久的港岛局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恶化。

“唉,都说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怎么就没能人异士来应聘呢?”

视察完新办公区,了结一桩案件的孟凡摇摇头感慨,接着,又将外套脱下递给老婆:

“没吃晚饭吧,请你食宵夜,听说附近有一家不错的鸡汤馆。”

在外面车上等了有一会儿的阿敏点点头,看起来颇为懂事。

真是……

如果港岛能消停下来,哪怕只有十几二十天,孟凡没有半分犹豫,立刻带着老婆去度假。

可惜,任重而道远。

当然了,也正是这个念头,给孟凡提供一种思路,但得等时机成熟,拥有足够的警力再说。

两日后,傍晚。

警政大楼,十六层。

督察办公室。

电话开了免提。

“孟sir,你之前关注的那个李昂有消息了,他打电话说要求重新面试,问咱们这边什么有空。”

闻言,正在专心批复各类文件的孟凡旋即放下钢笔,回复道:

“随时。”

“他还在跟接线员通话吗?立刻转接给我。”

好事多磨。

求贤若渴的孟凡感觉自己穿越回来以后,除却结婚,终于发生了一件振奋精神的事情。

不多时。

听筒里传来略显稚嫩的声音,毕竟,李昂本人现在最多十七八岁。

“你好,什么时候可以安排重新面试?要是拖太久,那些人可能又要过来了。”

那些人?

大概是指精神病院。

念头急转之间,孟凡回答道:

“现在正适合,来警政大楼,算了,你目前在哪里?我派伙计去接。”

“油麻地,钵兰街,多佳丽夜总会里面,穿黑衣服、手里捧着一盆花的人就是我。”

“好,半小时就到。”

话筒立刻被放下,快步走出办公室的孟凡路过接线区,先跟阿敏打了声招呼,约她九点一起去附近的粥铺食夜宵,然后,走步梯快速下楼。

说实话,对于李昂挑选的接头地点,他心里挺不理解。

钵兰街,始建于民国早年,距今已有五十余年历史,人口异常稠密,算是全港最繁华的商圈之一。

故而,长度约两公里的街道,分布着数十家夜总会、时钟酒店、麻雀馆、大戏院、食肆酒楼……

是普通市民,尤其是男人心目中的天堂。

同时,也备受古惑仔的青睐,毕竟商业繁华意味着油水足,港片中各大帮派在这里的出场次数,多到难以数清。

繁荣与混乱。

这两个词可以道尽一切。

坦白来说,这是孟凡来到这个世界后,初次涉足此地,认真打量了一眼,属实称得上销金窟。

由于后座放着一些基础法器,四周又鱼龙混杂,将跑车停在外围以后,他吩咐值班交警帮忙看好,才朝着目标地进发。

“希望别空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