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小五郎就经常做这种偷拍的活计。</p>
所以死者的身份很可能也是一位私家侦探,受人委托跟踪拍摄铃木园子。</p>
没错,每一张照片的主角其实都是铃木园子。毛利兰和本堂瑛佑都是顺带被拍进画面之中的。</p>
至于江户川柯南则因为太矮了,根本同不了框。</p>
当然,凶手也可能是其他职业。</p>
他拍这些照片的目的,可能只是想投放到不良网站换钱。</p>
反正怎么都行,目前来看这一点对破案的帮助不大。</p>
姑且只能作为一个调查方向。</p>
陆仁和目暮说了自己的猜测,并拜托让警方调查一下东京范围内的各大侦探事务所。</p>
看看能不能通过这些事务所来锁定死者的身份,从而找到这四位嫌疑人中,有哪一位和死者生前有所联系。</p>
这个工作量就很大了。绝不是一天两天能搞定的。</p>
现在还是继续研究凶器可能被藏在什么地方。</p>
难不成是先前的搜查疏忽了什么?</p>
陆仁重新翻开了自己的小本本。</p>
一号包厢中,钓鱼翁的私人物品只有两样。</p>
放鱼竿的盒子和装鱼的箱子。</p>
这两样东西警方也都分别打开检查过。</p>
装鱼竿的盒子其实是个空盒子,里面并没有放的鱼竿。</p>
据钓鱼翁自己交代,他的鱼竿不小心被水给冲走了。</p>
由于没有鱼竿,所以密封箱中的绝大部分鱼,都是他自己上超市买的。</p>
因为他和家里人承诺了要钓很多鱼回去,但现实却要逼的他被迫食言了。</p>
为了面子,玉井老头就跑去超市买鱼。</p>
钓鱼佬最后的倔强了属于是。</p>
他跑来这里唱歌则是因为鱼不小心买多了。</p>
这要早早回家,家里人肯定不相信这是他自己钓上来的。</p>
所以才跑来这里打发时间。</p>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加上陆仁先前也基本排除了这人的嫌疑,见屋内没有找到血液反应,就没往深了继续想。</p>
可现在找不到凶器,就得重新返回来再研究一遍。</p>
如果钓鱼翁是凶手,而房间内又刚好没找到血液反应。</p>
那他就是杀人的时候手上并没有沾到血,所以不需要清理。</p>
那凶器呢?</p>
难不成是藏在了鱼腹中?</p>
高木立马戴上手套开始验证陆仁的这一猜测。</p>
他摸遍了每一条鱼,均没有感到鱼腹中藏有硬物。</p>
鱼腹——腹</p>
目暮想到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凶手把凶器给吃了?”</p>
“……”</p>
目暮的这一猜测虽说有点耸人听闻,但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p>
只是真要这样做的话,凶手要付出的代价有点大。</p>
而且真要证明的话,也不太好证明。</p>
总不能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仅仅只靠一个猜测,就拉着这几个人去医院洗胃吧?</p>
陆仁自己就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他很清楚目暮真要这么干了。</p>
找到的还好说,要是找不到……</p>
新闻媒体绝对会集体高~潮的,不扒目暮一层皮绝对不罢休。</p>
这个风险实在太高了。</p>
只是这种话不能当着这么多人面直接说。万一被他们学到就坏了。</p>
陆仁对着目暮低声耳语一阵,后者脸色不出意外地变得十分难看,闭口不提此事。</p>
排除一号包厢,紧接着就是二号包厢。</p>
本间恭太的私人物品中,也没有能被称之为钝器的物品。</p>
唯一比较醒目的,就是包厢桌上有一整条已经拆了封的香烟。</p>
一般来讲,正常人不会随身携带一条烟。</p>
本间恭太对此的解释是他本人烟瘾比较大。</p>
倒也说得过去。</p>
而且香烟也不算钝器。</p>
只能说这人和一般人确实不太一样。</p>
包里装着大量的纸和一整条的烟。</p>
这个烟陆仁也抽过,单买一包三百日円。</p>
本间恭太放在桌上的这包烟是刚刚拆封的,里面一共十包烟。</p>
一包三百,十包三千,直接买一整条应该会便宜一些。</p>
不过说是十包,严格来讲只有九包半。</p>
待在包厢的时候,本间就已经抽了半包烟,烟灰缸里满是烟蒂。</p>
一包烟有二十根,半包烟十根。</p>
排除他上厕所的时间,本间恭太在包厢待了差不多半小时。</p>
半个小时半包烟,抽完一根烟平均用时不到三分钟。而且还必须是抽完一根再点一根,接连不断的一直抽。</p>
他这个烟瘾确实很重。</p>
等等,不对……</p>
陆仁翻开小本本,上面记录着本间恭太先前的证词。</p>
他一个人跑来唱歌,是因为他所在的公司近期要举办歌唱比赛。他怕唱的不好被众人嘲笑,所以想自己一个人先练习一下。而且为了防止撞见相熟的人,他还特意选择了这个离公司特别远的KTV。</p>
这个理由乍一看也没什么不对。</p>
可要再结合他抽的这半包烟,就显得很有问题了。</p>
一个特意大老远赶来练歌的人,结果定了包厢,什么都没干就是在包厢里抽了半包烟?</p>
总不能是叼着烟唱歌,抽一口唱一句吧。</p>
这一反常的情况,倒是可以用烟瘾突然犯了来解释。</p>
再或者——他短时间大量抽烟是为了缓解自己紧张的情绪。</p>
至于为什么会紧张,原因显而易见。</p>
这人很可能就是凶手。</p>
一是他的所能支配的作案时间本来就是最长的。</p>
二就是他身上又有多处异于常人的地方。</p>
他的理由每一条单独拎出来都解释的通,可合起来看就又有些不对劲。</p>
说是跑来练歌,却待在包厢一个劲抽烟。</p>
而且烟草中的尼古丁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会破坏胃黏膜从而导致胃黏膜缺血缺氧,继而出现出现腹痛、反酸、恶心、呕吐等症状。</p>
这人短时间内抽了半包烟,可以说极其伤胃。</p>
可他偏又说自己最近肠胃不好,上个厕所耗时很长不说,还需要用到大量的纸。</p>
这算什么?</p>
明知道自己身体不好,还一个劲地往死里折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