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城。
这里位于沙国东南部一带,附近有山,因齐形似元宝而得名元宝山。
城市也因此得名。
元宝城因位于沙海与中部富庶地区一带,虽然物产不丰,但地理位置相对重要。
要从此地去凛国做生意,元宝城便是必须的补给之地。
正因此,这里往来商贸极多。别看穷山僻壤,富人不少,物资也极为充沛。
此地最强势者,不是城主,而是当地的茸族和死水商行。
茸族本是玛沁大沙漠的土著,以狩猎玛沁大沙漠一种特有的沙鹿为生,这种鹿的鹿茸对武者练武有极大的裨益,属于难得的资源,茸族以此发家,逐渐壮大,更因此得名。
而为了垄断沙鹿茸的买卖,更是经历了不知多少恶战血斗,养成人人彪悍的性子。
以致于茸族虽然不在沙国八大部落之中,但茸族出来的士兵,向来是最值得称道的勇猛,也成为最好的兵源,更成为茸族赖以立身的又一大根本。
至于死水商行,他们只做两样生意。
一:水源。
二:道路。
元宝山附近只有一条河,这条河完全被死水商行所霸占,所有的水源获得都要指望他们。
不仅如此,从这里通往烟笼关的商道,驼队,也都是他们掌控。
可以说没有死水商行的支持,在这里你就没有水,没有向导,没有安全的商路,因为当地的沙盗也都和死水商行有关。
而没有茸族的支持,就意味着你没有过来的意义——沙鹿茸是这里最赚钱的买卖。茸族只负责养鹿,割茸,加工,但只在本地出售。
也因此,茸族和死水商行也是相互合作极为密切的老朋友。
两国商人从茸族手中买鹿茸,再从死水商行买水,通过死水商行去凛国,一条围绕于此的庞大产业链也便渐渐形成。
然而一切美好,总有尽头!
今天钱霖和往常一样,无聊的守在城门楼上。
最近大事频频,据说陛下要带兵回国了,有传言那绝世杀神也入了沙国之境。
所以他奉死水商行大东家的命令,密切观察城外动静。
此时已日渐黄昏,正百无聊赖之际,便见天边一纵骑队正自行来。
看到人数有五百之众,且是骑马来的,还没有车队随行,钱霖立刻多了个心眼儿,仔细观察。
这波人虽然穿的都是本地防沙服,但面上无须,显然不是以蓄须为荣的沙国人。
个个风尘仆仆,面色也微现疲惫,却依然不掩其彪悍铁血之气息。
待那群人行的近了,钱霖是个练过观气之术的,这刻放眼看去,心中顿时一跳。
武境五重?
再看去,又是一个武境五重?
继续看,操,这个气势内敛,力量凝而不散,分明是化境?
一路看过去,便见这一群人,武境五重基本可算是武道修为最低的,更有三分之一是化境?
这个数字惊的钱霖心头骇然,立时醒悟,这恐怕就是那杀神来了。
也只有他才能有如此众多凶猛强悍的手下。
当下再不迟疑,转头就往城下跑。
刚下城墙没走多远,却迎面撞在一大汉怀里。
那大汉一把揪出钱霖,狞笑道:“小钱子,你往哪儿去?”
见到那大汉,钱霖无奈赔笑:“阿布鲁大哥,我有急事要见大东家,咱们的事,下次再说。”
“下次?”那名叫阿布鲁的汉子如拎小鸡仔般将钱霖拎起:“你害的老子输这么多钱,就想一走了之?”
钱霖无奈:“你输钱这事不能怪我啊,本来也不是我让你去赌的。”
阿布鲁怒道:“但若没有你的枪,老子怎么会去赌钱?特娘的,你敢耍老子,就得付出代价!”
说着一拳砸下。
钱霖个头矮小,到也是个灵活的,脖子一缩往旁边跑去。
“想跑?”阿布鲁大吼着跃下。
钱霖知道自己不是阿布鲁对手,正好看到那一群人入城,心中一动,干脆向着城门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