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县衙大堂,陈立瘫跪在地上,周边不少百姓,挤在县衙大门看热闹。
若是搁在以前,早被衙差驱散了。
只可惜,平日里张牙舞爪的衙差,站在勇武彪悍的卫士身旁,屁都不敢放一个。
秦风毫无顾忌,一屁股坐在‘正大光明’牌匾下方,翘着二郎腿,将之前那个贼眉鼠眼的县丞叫来,让他在旁边记录。
然后使劲伸了个拦腰,缓解长途奔波的疲劳,心不在焉的念叨起来:“在下一介布衣,来北溪又是为了私事,没资格审理陈大人。”
哪怕是芝麻绿豆大的官,那也是官!
秦风就算殊荣再多,也是民。
岂有民审官的道理?
秦风一边派人,去把陈立的一家老小全都召到大堂,一边无比‘谦虚’的嘀咕着:“陈大人不必紧张,在下只是记录一下陈大人的种种政绩,至于如何处置陈大人,自然要交由吏部。”
陈立面如死灰。
秦风审不审不重要,重要的是陈立这点破事,一旦捅到吏部,必死无疑!
可是,明知秦风只是一介布衣,整个县衙却无一人敢反抗。
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秦风恪守‘草民风范’,吊儿郎当道:“先说说我知道的罪名,县丞你可记好了。其一,兵马入城,后知后觉,按《大梁律》以玩忽职守论处。其二,削减守备,贪污粮饷,以贪污论处。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