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各自的近况(7)(1 / 2)

当个魔王可太难了第472章各自的近况7

因为有了常暗都市的经历,菲尔菲突然明白了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不在那么追求自我毁灭了。

所以这段时间菲尔菲对待妖精魔法的看法也变得积极了很多,从排斥变成了接受。

尽管只是心里上的变化,但可能是与菲尔菲签约的妖精领主心情很好,菲尔菲作为妖精魔法师的力量得到相当程度的增强。

然而,作战经验上的增强,这就不是靠拔苗助长可以得到的。

二人打到现在,他们战斗的画风其实就是裴仁礼和木族术士战斗的翻版,都是一个经验丰富一个经验坑爹。

“我以为有关于你弱小的传闻不过是谣言,看来你确实不怎么擅长战斗。”

保罗没有说错,菲尔菲属于力量相当强,却不怎么会用的那种。

在外行人看来,菲尔菲打的还算不错,但在内行看来,菲尔菲的每一个法术,都不过是仓促的对应,完全不成体系。

一个法术强大那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通过不同效果的法术组合进行战斗,单纯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过是拖时间。

保罗一开始以为菲尔菲在试探他的能力,所以最初的对应其实也只是在试探,没有出全力,随即才明白是自己想多了。

话又说回来,其实保罗并不擅长单打独斗,他作为法师塔的守卫,最擅长的其实是和同僚一起并肩作战,或是作为指挥着存在。

如果现场有一个自己人,或是那个口吃的壮汉武僧在场,菲尔菲恐怕现在已经被打的满脸桃花开了。

毫无疑问,对菲尔菲来说,保罗是目前所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

揉着阵痛的胸口,绿色的治疗灵光在菲尔菲的手掌上浮现,虽然不如牧师的神圣法术好使,但植物领域也算是有点治疗能力。

对于保罗的话,菲尔菲没有任何的反驳,毕竟他说的是事实。

但菲尔菲,可不是完全没有进步。

妖精之光的效果正在快速消退,已经模模湖湖能看得见点东西的保罗发现,菲尔菲正一瘸一拐的往荆棘的方向跑。

趁着保罗看不见的时候发起远程攻击?

这个选择是最糟的,因为保罗之所以把菲尔菲踹飞出去,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应付魔法攻击,而使用魔法攻击的话,菲尔菲就会站在原地没有移动,这等于就是保罗的靶子。

选择直接跑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确的,但保罗觉得,很可能是误打误撞,毕竟菲尔菲之前的表现可完全不像是会用脑子作战的那种人。

当然,保罗也不会贸然追过去,菲尔菲故意在沙漠中制造大片荆棘的做法过于明显了,只要不傻一看就知道有猫腻。

“火球术!”

一颗蚕豆大的火苗从保罗的指尖飞出,砸向菲尔菲。

后者此时已经站在了荆棘的包裹之中,用法杖指向火球术来袭的方向:

“荆棘之墙!”

单纯的荆棘之墙无法抵御火球术的威力,不过此时地面上的荆棘数量已经多到看不见黄沙的程度了,这大幅提升了荆棘之墙的防御效果。

火焰在荆棘之墙上爆发,冲击波差点把菲尔菲给掀翻了。

咒剑士跟魔战士的画风看起来很接近,但二者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

魔战士是把法术与武艺融合,施法主要都是给自己加状态,所谓法术战斗也不过是用近战接触法术配合武器攻击一起砸过去,他们的奥法剑锋可以给武器注入魔力,但这种能力在咒剑士看来过于简单粗暴了。

咒剑士则属于二流的战士与二流法师的结合体,他本身的施法能力并不像魔战士那样贫弱,且咒剑士的施法速度奇快无比,只要魔力扛得住,法术密度堪比术士那种移动炮台。

一发接一发的火球术砸过去,菲尔菲抵抗起来越发的艰难,现在完全就是咬牙死顶。

完全落得下风的菲尔菲,正在等机会。

此时,震荡的火球突然一收,紧接着用荆棘之墙死撑的菲尔菲立刻看到一条亮红色的细线出现在荆棘之墙上,并把它贯穿。

手持镰形剑的保罗以灌法剑刺穿了荆棘之墙,出现在菲尔菲面前。

机会来了!

菲尔菲等的就是这一刻。

咒剑士的施法能力是完全不弱于法师的,之所以说是一流战士与二流法术的结合,是因为咒剑士因为要锻炼身体能力的关系,对施法能力的锻炼会懈怠,毕竟人的时间有限。

这是个非常考验资质的职业,如果本身魔力超强的话,将会非常强力。

保罗并不是那种魔力强到没边的人,连续使用火球术的目的只是压制,让菲尔菲没机会操控地上的荆棘对靠近的保罗造成威胁。

菲尔菲猜到了保罗的想法,从这一点来看,菲尔菲从裴仁礼身上倒是学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你以为荆棘只能用来攻击和防御吗?

“大妖精封域!”

青色的妖精虚影出现在菲尔菲的背后,正欲箭步挺近的保罗立刻被卷起的荆棘所捆住,密密麻麻如同牢笼般把他锁在里面。

菲尔菲故意召唤出大量的荆棘,不仅仅是为了阻止保罗的靠近,这也是一种掩护。

毕竟地面上到处都是如蛇般蠕动的荆棘时,很难注意到压在下面,用荆棘摆成的法阵。

刚刚靠荆棘之墙死顶,也是为了让保罗踩在荆棘上近身来攻。

可以说比起以前,菲尔菲确实进步很多。

“哦?这就是大妖精封域么?”

保罗处于荆棘的封锁之中,他不能有任何的动作,哪怕是微微勾一勾手指,都会遭到荆棘的碾压。

他的眼睛滚动了一下,饶有兴趣的看向菲尔菲:

“你不启动么?”

“只要你不乱动就不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