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脱孛罗此刻犹自不知自己女儿身已经暴露在柳天赐眼前,她欢喜的说道:“陈兄以后到了草原我请你吃黄金烤全羊,那味道是我的最爱,好吃极了。”
柳天赐忙不迭的点头:“作为安达,到了草原你当然要尽地主之宜,就像你来北平我请你一样。”
“嗯!~”脱脱孛罗使劲的点着头,欢快的像只小兔子。
菜品很快上来,每一道菜柳天赐都亲自夹了送到脱脱孛罗面前的小碟子里。
脱脱孛罗是第一次享受大明的用餐礼仪。
盘子、碟子、碗满满堂堂的摆了一大桌,她的筷子使用不是很熟练,这也是为什么柳天赐给她布菜的原因。
脱脱孛罗小嘴儿蠕动的极快,只要柳天赐夹到她面前小碟子里的菜她都是第一时间吃的精光。
看着吃的如此酣畅淋漓的脱脱孛罗,柳天赐此刻觉得自己真的就像是一个大哥哥照顾小妹妹似的。
吃红烧肉的时候,她的嘴角留下了汤汁,柳天赐拿起皆白的餐巾帮她擦去。
这一刻脱脱孛罗的脸红了一下,模样煞是可爱。
柳天赐发现脱脱孛罗很喜欢吃青菜,想也是的,大草原上可没有大明那般物产丰富。
大草原上牛羊有的是,但是青菜就比较奢侈了。
即便是有不是肉类的食物,也不过是晒干的菌类罢了。
草原人最擅长的是放牧,他们不擅长农耕,这是民族习性跟懒惰无关。
由于长期食肉的原因,所以草原人都长的高大威猛;又因为经常骑马放牧的原因,所以草原人个个都是天生的骑兵。
农耕文明的华夏的兵还要经过训练协同,可是草原人根本就不用特别训练。
需要用兵的时候直接竖起王旗召唤各个部族的勇士,他们召集够了人手就能随时作战。
而且个个都是快马弯弓的好手!~
“脱脱孛罗多吃青菜对身体好。”
“唔,好不好的无所谓,主要是人家喜欢咀嚼起来的那种咯吱咯吱的声音。”
噗!~柳天赐刚喝了一口茶险些没喷出去。
这种观点还真是够奇葩的,好吧~只要她喜欢就随她。
这就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而已!
她的名字肯定也不叫脱脱孛罗,因为脱脱孛罗根本就是一个男人的名字。
她真的很能吃,二十几道菜,凡是青菜全部吃光光,肉菜则是浅尝辄止,不过有喜欢的也是光盘。
就比如烤鸭子,一只烤制好的鸭子去掉骨架也没多少肉,结果被她消灭的干干净净。
最后吃的连连打饱嗝,可是她还想吃。
柳天赐实在是不敢让她吃了,暴饮暴食别撑着了。
“脱脱孛罗兄弟,凡是不可过,过犹不及。美食虽好,但不要贪嘴。有的是时间,来日方长嘛!”
“唔,好吧。”脱脱孛罗很听话很乖的样子。
出门的时候,秦掌柜的都傻眼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被这个看着很单薄的草原后生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则被那个黑铁塔似的壮汉给消灭掉了。
讲真,这辈子秦掌柜的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
难道草原上的贵族都是这么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