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就是盛宴送她回家的。
算起来,这一年跟盛宴的见面时间太多,太长,多到有些难以克制,以至于喜欢上盛宴,仿佛都不需要过渡期。
唐泓亦刻意放慢了脚步,手上掐着时间看,上次跟盛宴一起回去,仅用了几十分钟的路程,这次她想看看自己一个人,能不能创造巅峰。
踩着准点的步伐,唐泓亦迈出了从酒吧到家里的第一步。
两岸边枯黄而散落满地的树叶,街边挂起的正红色灯笼,马路上形形色色的车影子,偶尔的几声车鸣震耳。
路过的每一寸土地,都仿佛叠加了冬天的枯寂,入夜的残影抹在大地上,月光不在娇羞,光辉不在耀眼。
或许不是,唐泓亦看着远处的马路,熟悉的马路边,她记得跟盛宴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一切都是鲜活的。
冬天的寒风都会说话一样,在风中无限的述说暧昧。
原来不是季节如何,而是季节下,跟谁走过这条路才是最重要的。
兜兜转转不过一年,相差不过几个月,景色在她的眼里就发生了质一样变化。
景色永远是不会变的,变得往往是身边的人。
她咬了口手上的煎饼果子,刮过的风让她清醒的认知到,她此时此刻正在想念一个人。
不知是叹气还是怎么,嘴边吐出一圈白雾,很稀薄,眨眼间便不见了踪影,她还在纠结的途中,迷迷糊糊的就过了马路。
掐着点,到达自己楼下的不远处,唐泓亦只用了七分钟,明明她已经很克制的走的慢了。
七分钟说不快也不快,但绝对称不上慢,卡在这个交界线上,唐泓亦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
她截图发给盛宴:你看你看,我刚才自己走过这条街,居然只用了七分钟。我上次跟你一块走,用了足足十几分钟,对比起来是不是慢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