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天边的火烧云烧得正美。
李东来跟刘队长两人端着车仔面边吃边走。
「李生,你今天不会只是带我出来吃车仔面这么简单吧?」
李东来把一块牛腩填进嘴里,直接对刘队长说道:「刘队,咱们相识了那么久,彼此都很熟悉,我也不瞒你了。
今天出来我是想见一见以前的一个病人。
」
「病人?你在港城还有病人?」刘队长咬着萝卜条怔住了,萝卜上的汁水差点洒到他的黑西装上,他连忙松口,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
那副作态让李东来忍不住点头,这货不愧是专业的,现在就跟受过训练的保镖差不多。
李生是李东来在港城的名字,具体身份是润华公司实验室的主任,毕业于京城大学,来到港城已经十多年了。.
花开在李东来到来之前,已经帮他做好了全套资料。
而刘队长是润华公司为李东来聘请的保镖,不配拥有名字,代号是大刘。
李东来收回目光,缓声说道:「她的名字叫做娄晓娥。」
「啊,是娄晓娥啊。」刘队长神情古怪起来。
在李东来的背景资料中,这个名字出现过很多次。
由于特殊的原因,他们也对两人的关系进行过调查,并没有发现他们有什么瓜葛。
按理说,李东来来到港城,应该避免同娄晓娥见面。
面对刘队长疑惑的目光,李东来苦笑一声,继续解释道:「我之所以要见娄晓娥,是有件事情需要问题。当年娄晓娥离开京城之前,曾经告诉我,许大茂身上曾经背负有人命。
只是她当时急着离开,并没有把被害的那个人的名字告诉我。
我也曾委托一位长辈调查,却没有结果。
」
面对刘队长这种特殊部门的同志,李东来也没有隐瞒,把过往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了一遍。
刘队长看向李东来的眼神中更多了几分赞赏。
事实上,在项目组成立之前,他们便查到了王五爷的存在。
只是王五爷干的那些事情虽然不合规定,但是也没有危害,而且王五爷当年也曾立过大功,所以他们决定不追究的。
现在李东来能够主动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说明他觉悟很高。
只是在港城接触娄晓娥的话,似乎有些违规的嫌疑。
刘队长不能眼看着这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沾上污点。
他沉思片刻,道:「许大茂是你的邻居,也是隐藏在群众中的一条毒蛇,如果不及时把他揪出来,很可能会危害到你的安全。
所以,跟娄晓娥见面,获取许大茂的犯罪证据,是安保任务的一部分。
我身为这次港城之行的安保负责人,有权力答应你这个请求。
」
李东来闻言松了一口气,饶是他知道刘队长不是那种古板的人,也畏惧他会断然拒绝,毕竟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敏感了。
「那谢谢刘哥了,花开已经查清楚了,娄晓娥来到港城之后,便住在深水湾。咱们到街对面拦一辆的士。」
两人说着话,准备穿越一处小巷子,巷子口停了一辆粉色的甲壳虫。
那可爱的外观,让李东来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两眼,这年代港城虽然经济发达,大街上有不少小轿车来回穿梭,但是像这种粉色的车辆,还是独一份。
「走吧,这车肯定是那个富豪女儿的。」刘队长看了一眼车牌,招呼李东来。
两人正准备迈步,巷子里传来一阵求救声。
「救命啊,救命啊(),快来人啊!」
「呜呜呜,你要要干什么?」
「哈哈哈,你猜对了,当然是要干了。」
....
李东来皱了皱眉头,他早就知道这年代的港城是一座混乱之城,但是大白天就敢在小巷子里搞事,还是出乎他的预料。
不过,李东来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想法。
他此次前来港城,可是肩负着重任,容不得出半点差错。
再说了,港城不是香港,这种事多得数不胜数,管也管不过来。
他看了一眼刘队长,对方似乎也是这种想法,两人互相使了一个眼色,便准备绕开巷子。
刚走没两步,巷子中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声:「啊啊啊啊啊!你这个臭表子,竟然敢踢我,大东,二豹,你们快去把她抓回来。」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过后,一位身材窈窕,穿着粉色洋装,洋装已经被撕破一大块的女孩从巷子里冲了出来。
她看到李东来,眼睛顿时亮了:「先生,救救我,救救我,有人追我,你们一定要救救我。」
这时候,她身后有两个小混混追了出来,边追还边叫嚣:「那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有用!」
这个巷子比较偏僻,平时很少有人经过,所以混混们才会如此嚣张。
但是当他们看到李东来的时候,顿时惊住了,相互对视一眼后,大声威胁道:「我警告你们少管闲事,我的大哥可是**哥。」
**?把陈浩南拉入江湖的**哥?
在李东来的记忆中,陈浩南出现的时候是八十年代。
当时十几岁少年的陈浩南在一个足球场被靓坤揍了一顿,**哥闪亮登场,三言两句便为陈浩南解围。
由此看得出,那个时候**哥就有一定江湖地位了。很可能已经在江湖上混了很多年。
那么,现在**哥已经出现,也实属正常。
那几个小混混见李东来愣着不动,还以为他害怕了,得意的冲他喊道:「还算你们识时,要不然我今天非花了你们,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滚!」
说话间,他便伸手去抓那个瑟瑟发抖的女孩子。
这让李东来忍不住了,如果他没看到也就算了了,现在既然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不过,既然要管,就不能留下手尾。
李东来眼睛中闪过一道寒光,冲刘队长使了一个眼色,便冲了出去。
此时那几个混混已经押着女孩进了巷子,听到身后传来的脚步声,他们猛然回过头,只看到李东来冲着一个小混混的脖子伸出了手掌。
下一秒,李东来的手掌紧紧握了一下,便听到「咔嚓」的一声,那小混混便没了气息。
看到这一幕后,小混混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他们放开女孩,哭喊着向巷子外跑去。
「别杀我,别杀我,救命啊,精明啊!」
李东来一出手便杀了了一个人,这已经超越了那些小混混的认知。
别看他们整天在大街上吆五喝六,横行霸道,其实很有分寸,在打架的时候,能用木棍绝对不拿钢管,能拿钢管,肯定不会带刀。
像这种一见面就杀人的事情,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救命啊,别杀我,我再也不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