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掏佛爷的贼窝(1 / 2)

相比后世很多知名大都市,都被冠于‘不夜之城’的称号。现如今,罕有夜生活的都市人,吃完晚饭往往都居家休息,夜里出来闲逛的真不多。

即便夜里营业的一些街市,也大多营业到午夜时分便关门歇业。若此时出门,便会发现整座城市似乎一夜之间变得寂静起来。独自走在大街上,也会让人觉得渗的慌。

临近傍晚时分回村的许正道,很多村民都看到他推车进院子的身影。可就在全村陷入寂静时,他却悄无声息翻墙离开院子,沿着白天选好的路线疾行穿梭。

游走在城区大街小巷中,许正道突然轻笑道“以前穿梭的是原始丛林,如今穿行的却是钢铁丛林。可不论何种丛林,疾行穿梭起来都觉得畅快至极啊!”

正如许正道所说,这年头三更半夜不睡觉还在外面窜的人,基本都不是什么好人。而今晚的许正道,打算客串一回‘梁上君子’,上演一出‘顺手牵羊’的把戏。

白天在闹市街,看到一群所谓‘佛爷’在街上施展妙手空空。并未上前制止的他,则玩起黄雀在后的把戏,尾随那些‘战果’颇丰的佛爷回到其聚集点。

当他发现,那地堪称是一处贼窝后,许正道便决定给这些佛爷,也玩一出妙手空空的把戏。谁让这段时间他正好缺钱,而贼窝里的‘赃款赃物’还蛮多。

考虑到白天贼窝里人多不好动手,他才决定晚上再过来走一趟。反正这个时候,他待在家也基本都不睡。待在家里也蛮无聊,还不如出来兜兜风。

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为避免引起一些守夜或巡逻人员注意,他基本都挑偏僻的地方走。在普通人看来的死胡同,他往往一个垫步便越过高墙继续前行。

原本骑自行车,都要花费个把小时的路程,如今他步行花的时间还不到一小时。由此可见,施展游龙步身法的他,行进速度比骑自行车都要快不少。

有时想想,许正道觉得去参加国际长跑或短跑大赛,拿个金牌肯定没问题啊!

好在他知道,若真去参加这样的国际赛事,最后结果要么被禁赛,要么成为无数研究机构研究的对象。既然知晓自己异于常人,那还是低调点活着,不香吗?

来到白天踩过点的贼窝,看到此时贼窝还有人没睡,许正道也忍不住吐槽道“这帮家伙,还真是一帮夜猫子。都这个点还不睡,看来他们今天是真高兴啊!”

正在屋里喝酒吃肉的这伙人,躲在暗处偷听对话的许正道,也很快知道他们算是贼窝里的贼头。附近几条街偷鸡摸狗的家伙,应该都是他们的手下。

虽然这些头目平时也出手,但更多还是管教手下小弟,指使这些小弟或者说徒子徒孙去动手。而他们这些辈分高的头目,坐在家享受着手下们的孝敬。

而其中辈分最高的,无疑就是真正的佛爷,也就是窃贼团伙的首领。他平时不出门,而是待在窝点盘帐。分管各街区的贼头,也要每天给他交纳所谓份子钱。

听到这些人,喝着酒还在吹嘘如何‘做大做强、再创辉煌’的醉话,偷听的许正道也觉得颇为无语。但从这些人对话聊天中,他还听出一点其它的东西。

当听到团伙中真正的佛爷,告知这些手下要多努力,争取每天多搞一点收入,他打算给背后撑腰的人送份大礼时,许正道若有所思道“佛爷供奉顽主吗?”

早前从刘大能嘴中,他对城里所谓的‘佛爷’跟‘顽主’都有一定了解。如果说佛爷干的都是下九流的活,那么有资格称为顽主的家伙,大多家世背景都不赖。

尽管眼下城里,自称顽主的年青人不少。但真正的顽主,应该算是纨绔子弟,而非不务正业,拉帮结伙,整天街面瞎混的那帮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