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课税系统(2 / 2)

《明史》记载:“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侩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p>

洪武九年,徽州府率先设立税课司、局共六所,在府城设立税课司,其余各县治设税课局,其中“闸办(在商贾过往之处设卡收税)四所:在城、岩寺、休宁、婺源;随办(纳税商人按照规定赴局投税)二所:祁门、绩溪”。</p>

而税课局收税的几项名目,主要为商税、契税、门摊税、契本工墨税等。</p>

但实际上的税课司、局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据《明实录》记载,从洪武十三年正月开始,吏部奏请:“天下税课司局岁收课额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有四,宜罢之,从府、州、县征其课为便。从之。”</p>

说人话就是,每年完不成五百石纳税任务的税课局应当全部裁撤,把纳税职能转移到地方官府,节省朝廷财政开支。</p>

这条政令下去,有约莫七成以上的税课司、局遭到裁撤,它们的征税职能也被地方府衙取代合并,完税凭证也由税课局印制转为由府衙代办印制。</p>

到了正统初年,地方的完税凭证又上交给布政司、户部主管印制,地方的征税权力再度被合并裁撤。</p>

“当然这些只是正赋杂税的征收,真正归于乡镇一级,还是要由地方保甲负责督征粮赋,也可以说是胥吏。”</p>

绕了半天,征税的实际执行部门,依旧脱不开乡一级的胥吏。</p>

而乡绅胥吏勾结,到了晚明就已经相当严重。</p>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其中一条就是撤销乡镇保甲的征税职能,改由“官收官解”。</p>

因为晚明的保甲已经收不上来赋税了,但“官收官解”也有缺陷,那就是贪污、火耗问题的出现,还有“官收官解”扩大了地方的财政税权,没多久就也收不上来税赋了。</p>

保甲胥吏不能用,“官收官解”玩废了。</p>

那怎么办呢?</p>

用太监……</p>

嗯,这是崇祯被逼无奈用的法子,钱确实是收上来了,但地方同样也被祸害得苦不堪言。</p>

到最后,崇祯还是被迫把太监召回,因为再不召回,繁华的江南就真要造反了。</p>

虽然最后还是反了……</p>

崇祯十六年,大明风雨飘摇,崇祯病急乱投医,下诏天下兵马勤王。</p>

有个叫许都的东阳秀才,这家伙的老师被崇祯征辟,还在皇帝面前举荐学生,可谓要人脉有人脉,要名望有名望。</p>

可等到许都靠着影响力和散尽家财,募兵万人准备北上勤王之时,结果反手就被东阳县令姚孙棐勒索白银,并且打算收了钱后再将其当做反贼送上去立功。</p>

许都所部被激怒,再加上“三饷”的压迫,随即拥立许都扯出反旗,号称“白头军”。</p>

白头军迅速壮大,一度聚众数十万,杀穿东阳、浦江、义乌、永康、武义、汤溪、兰溪等县,并围困金华。</p>

许都的结局也很惨,接受招抚投降以后,与部众63人亲信将领全部被杀。</p>

这就是明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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