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什么是税收?(2 / 2)

“众所周知,赋税赋税,可能老百姓觉得这是一种东西,但其实,这应该是两样东西,也即是赋役和税收。”</p>

“赋役就不说了,我们只说税收,到底什么是税收?”</p>

“按照历史来看,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夏朝的‘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p>

“而后出现的‘赋’则与‘贡’不同,西周将国家征收的军事物资统称为‘赋’,征收的土产物资统称为‘税’。</p>

到了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虽然原本统一指代军赋,但往往到了实际执行层面,国家依此来征集的‘赋’不只局限于军赋,还包括其它财政方面的支出收入。”</p>

“而且,国家对于关口、集市、山林、水土等征集的财政也被叫做‘赋’。所以,‘赋’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只是单单指代军事物资了,而是具备了‘税’的涵义。”</p>

夏原吉作为户部尚书,对于理解什么是赋税,本来就属于常规基本功,所以自然也难不倒他。</p>

倒是于谦顿觉耳目一新,原来赋税还有这么深奥的含义,他以前却是从未有过深入关注。</p>

“所以,税收实际等同于赋税,这二者本质上从西周开始,就已经被统一征收化了。”</p>

这是封建王朝征收赋税最普遍的观念看法,也就是天下都是朝廷的,那自然是做生意要交税、砍树要交税、过关要交税、种地也要交税,有什么交什么。</p>

夏原吉这时补充道:“按照林先生对赋税的解读,这天下赋税的税种,也可分为市税、田税、车船税。”</p>

“市税很简单,便是民间的集市贸易所征之税,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后期),西周的集市场位于王宫北垣之下,东西平列为三区,分别为朝市、午市和晚市。</p>

而市税实行‘五布’制:一是絘布,即屋税;二是总布,即牙税;三是廛布,即地税;四是质布,指对违反契约文书者所征之税;五是罚布,即罚金。市税征收由司市、雇人、泉府等官吏统一管理,定期上交西周国库。”</p>

“而田税要更早,可以追溯至春秋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土地私有化的开始)。按照《春秋》的记载,鲁宣公十五年,鲁国首先实行了初税亩,对田税实行实物征收。”</p>

“而最后的车船税,时间相对较晚,到汉初才初步出现,主要是针对私人车辆和舟船进行征税。到了汉武帝元光六年,西汉朝廷首次颁布征收车船税的规定,当时应该叫做‘算商车’。</p>

‘算’为西汉的征税单位,一算就是120钱,不过这时的征税对象主要还是运货的商船、商车。直到元狩四年,汉朝开始把非商业性的车船也列入了征税范围。</p>

依据汉朝的法令规定,非商业用车每辆征税一算,商业用车征税则要加倍。舟船五丈以上征税一算,‘三老’(掌管教化的乡官)和‘骑士’(由各郡训练的骑兵)可以免征车船税。</p>

同时又规定,对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给予处罚,对告发的人进行奖赏。”</p>

车船税从出现一直到二十年后,才宣告停止征收,因为汉匈之战打完了。</p>

可以说,这三个税种都能总结为,王朝为了供应国家财政,而向百姓采用各种方式征收财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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