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英雄血·魔冷红(1 / 2)

年轻儿媳妇 川西浪子 1511 字 3个月前

宫朝天在朝庭极有势力,梦惜泰根本不敢招惹,现在赵世杰溃败,他自然便收揽最好的地盘,可他派出去的人竟然被梦惜泰的手下打成重伤,割去了耳朵。此事他实在难以忍受,不顾尚有客人在此,怒喝道:“召集人手,把那人剁成肉泥。”</p>

可他话音刚落,这间雅间的门便被一人踢了开来,两扇木门咿咿呀呀的响。进门的人尚不解恨,两足连踢,两扇门便都碎了一地。</p>

这人是个高大汉子,一身红色长袍,极为惹眼。耳朵上悬着有碗口大的银环,在自门口透进来的阳光下闪闪发光,晃得宫朝天闭了眼,怒道:“什么人?”</p>

红袍人双手叉腰,对桌前坐着的人不屑一顾,冷笑道:“就你那花花把式也配问我的名号?”</p>

秦枫和宫朝天早已在书信里商定了结盟之事,他也知道宫朝天所需要依仗的,是他秦家剑派的功夫高手。当下不紧不慢站了起来,说道:“那我呢?你看我配不配问?”</p>

红袍人也是见多识广,一见秦枫面相,心知遇上了高手,微一沉吟,道:“天山红衣圣者,大号魔冷红。你是?”</p>

秦枫早年走江湖之时结识了武林黑白两道无数高手,于各地的奇人异士均有所了解,这魔冷红的名号他也听过,传闻他辣手无情,却不轻易杀人。而一旦动怒杀人时,便似着了魔一般,拉也拉不住。他本姓莫,后来便被江湖人改称为“魔”,他也觉得“魔”字更加霸气,便也乐得高兴,从此自称魔冷红。</p>

“在下秦枫。”秦枫一拱手,气度儒雅。他本不是爱读诗书之人,只是近几年成帮立派,自觉管制门下实在不易,便与妻子一道读书论道,欲寻出管理弟子的好的方法。几年下来,管理良方自然是有,而他的性格也被书本磨砺得愈加温和,举手投足间更是一股书生气。</p>

“秦枫”二字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魔冷红不是耳目闭塞之人,自然也听过他的名头。他一扫在座之人,一个中年儒生,瞧来是个教书先生,想必不会什么武功。再一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公子哥,气度不凡,眉目间隐隐一股煞气,想来手段不低。</p>

他忍不住心中一声怒骂。他本是梦惜泰请来的门客,只是梦惜泰门下食客众多,不少都是有些功劳的,唯独他是新来的,教人看不起。他思来想去,唯有迅速立下功劳是正经。赵世杰的地盘要被瓜分,他便奉了梦惜泰的命令前去占领地盘。他带着几个人走在路上,肩头扛着十来面“梦”字旗,心中回想着梦惜泰在他出门前说的话:“如果好的地方被宫朝天看上了,你就随他去,我们暂时惹不起他。若是不好的地方也被他看上了,你也就只需出手将他的人吓走就是了,切不可伤了他们,更不可杀人。”</p>

他不懂梦惜泰何以如此胆小懦弱,但一想起梦惜泰的话,心中老大不是滋味。心想他再不济也是天山上排名在前面的人物,怎么能够见了人不打?想到自己是天山“排名靠前”之人,他心中更加不满了,天山南北以前均是他地盘,来往商旅均要缴纳保护费,因为只他一人,收得也就少,但总算过往人多,自然便累积了一些财宝。怎料山上忽然去了一群不知名的人,他们的武功更高,手段更狠。</p>

魔冷红打他们不过,只好负气出走,四下流浪。他每到一处道观就想到天山上和他相斗了十次的那个道士,那道士长得斯斯文文,动起来可一点不含糊,每次都在百招之内将他制服。魔冷红自然不服,但斗了十次之后,他也就服了。所以自称是“天山排名靠前”的人物。</p>

他一面想着自己要建立功劳,一面四处搜索可以打的人。他虽是心狠手辣,但也知道良善百姓不可欺的道理。终于,他到了赵世杰的地盘上最繁华的的一条街,他识字不多,一看地标,认得一个“猪”字,问左右时,知道这是“贩猪巷”。此处本来只是当地百姓买卖肉食之处,后来被赵世杰出资修建了不少酒楼客栈,成了较为繁华的地段。</p>

他眼睛四处瞥,已看见了一家高大豪华的酒楼,门口招牌上的字他更不认识,似乎有个“酒”字和“口”字,又似乎有个“鸟”字,他心中骂:“鸟怎么喝酒?欺负我在天山不认识鸟么?”却不知这酒楼叫做“白鹤回酒楼”。</p>

他的眼睛继续四处看,就看见了酒楼招牌旁边挂着一面旗子,上面似乎是个“客”字,心想:“是客满的意思么?”问道:“酒楼还有客满的说法么?”他身后一人愣了一愣,道:“魔爷,那是‘宫’字,意思这家酒楼是宫朝天的了,想来这条街都是他的了。”</p>

魔冷红一声大喝,道:“他奶奶的,难道魔爷好不容易出来做事,连个酒楼都占不了?”他的身手也当真了得,身子一提,似红云掠起,将“宫”字旗摘了下来,扔到地上狠狠踩了两脚,又吐了两口唾沫,喝道:“宫朝天的人在哪儿?”</p>

宫朝天的五个手下正在酒楼内找老板索取“照顾费”,他们正在得意,却听见了有人辱骂他们的主子。他们立刻便奔了出来,一看门口只站了一个红衣大汉和两个瘦弱不起眼的汉子。他们习惯了群殴对方,心下一衡量:己方五人,对方三人,赢定了。</p>